(童氏宗亲网通联员童化平)
国家有史,地方有志,家族有谱.对促进童氏族谱收集、展示和宗亲文化交流有重要意义,将使童氏宗亲同胞特别是童氏宗亲台胞和侨胞有谱可查、有祠可拜、有墓可祭、有书可鉴。
家谱是我国历史文化中值得整理、开发、研究的一份珍贵遗产。修谱的作用有五:寻根留本,清缘备查,增知育人,血肉联情,承前启后。特点有三:记载本族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和现状,一般由本族人撰写;记载内容广泛,实是本家族的一部百科全书;记载体例多样,史、图、表、志、传,兼容并蓄。
族谱的形式可分为简谱和详谱两种。简谱多为吊线谱,排列方法有横线谱、竖线谱和网络谱,多数在名字旁采用小号字体标注少量文字说明世次和重要事迹,这种谱本可清晰明了地表达血缘承继关系,查找方便,但记载内容少,历史价值较低。详谱则分房派表叙,记载的内容较多,历史价值高,但查找较难,后来形成吊线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谱本,在保存史料的基础上方便查找。
明清以来家谱,内容丰富,尽管编纂形式有不同,收载内容有多寡,但完整的家谱,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1. 谱名:为了明血统,防乱宗,谱名的命名规则一般在《族谱》或《宗谱》或《家谱》前冠以郡号、姓氏、里籍,有的还加编修时间、次数等。如《社前赖氏宗谱》、《宁都莲湖赖氏族谱》、《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宁都十修赖氏族谱》等。
2. 谱序:内容涉及修谱缘由、姓氏渊源、家族迁徙、修谱理论等,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序。大多由本族人撰写,也有外姓名人撰写,如朱熹、文天祥等为别姓撰写序文。
3. 凡例:阐明修谱的原则和体例,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如有些谱在凡例中规定女子也可入谱。
4. 遗像:刊载祖先及族中重要人物遗像及赞语,诸如“秉性忠直”,“忠悬日月”等。
5. 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来源、本姓历史、始祖、始迁祖、家族迁徙经过,各支派远近关系等。
6. 祠堂:记载祠堂建筑图案,修建经过、规模、地理位置,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等。
7. 世系、世传: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名字、生卒年月、科第、妻室、子女、迁徙、葬地等,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三的篇幅,是寻根的主要依据。
8. 族规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内容具体,包括忠君、孝亲、祭祖、禁赌、财产继承、约束妇女等。
9. 恩荣录:登载朝廷对家族中官员、亲属、烈女等的勅书、赐匾、赐碑等。
10. 传记:又称行状、行述等,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如童氏名人、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主要事迹。
11. 族产:家族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义庄、学田、山林、房屋等数量、位置以及管理办法。
12. 契约: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契约,卖买田地、房屋、邻里纠纷等文据。
13. 坟墓:包括墓图、坟向(如乾山坤向),祖坟、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便于后人祭祖扫墓,"不忘祖先".
14.艺文:收录族人著述、诗词、奏疏等。
15. 字辈、排行、行第: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16. 修谱经费:对赞助者的芳名和赞助数量进行表彰,记录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
17. 领谱字号:家谱严禁公开,内部发行,印数按家族房数决定,多余一二部存放祠堂。各房领家谱则按谱号领取,并有记录,到时检查.
一般的族谱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源流、郡号、播迁、世系图,表明本姓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何宗的历史延续;第二部分是家谱正文,是按世系图中所列各人的先后次序编定的,分别介绍各人的世次、名讳、字号、排行、时代、职官、封爵、享年、卒日、谥号、婚配、生育、承继、迁徙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50余字,短者仅二三字,实际是人物小传;第三部分为附录。
修谱相当于修编家族的历史,与修史、志大同小异,因此必须遵循历史真实原则,记人记事。可采用修史的方法,运用史、图、志、表、传的表现方法和体例来叙述。经典版本的族谱不仅是本族的历史教材,也是文采横溢的范本。编修族谱应该尽量采集历史资料,包括图片、文献、碑记、旧谱和史料,进行整理分析,去粗存精,详略得当,真实反映本族源流、播迁、先祖、功勋和考证过程与结论。同时要尽量把近现代的人事档案收集齐全,出生死亡时间、婚姻变动情况、生育抚养状况、迁徙因果、教育程度和重要业绩等,为每个人立小传。
凡例是修谱中重要的技术措施。如生卒时间有些规定只记载到年,有些规定记载到月,有些规定记载到时辰,一些简谱不记载时间容易产生对后人寻根的困难;婚配关系的界定,一般以元配、继配、庶配等来表达配偶;对收养关系一般以出承、入承和出继、入继以来表达过房、买卖、随母、非婚生、招婿等养子、继子、立子的承继关系;对死亡原因的表达采用“殇”来表达未成年人的死亡,采用“殁”来表达一般死亡;对葬地的记载,有些规定记载地名,有些规定要记载地形、分金和迁葬历史;对教育和出仕情况一般以最高学历、头衔为准。谱本一般不记工作单位和成果,对社会有贡献者可为其立传,可记其居住地。同时对谱本中的用词术语必须进行规范。如名、讳、字、号的使用,文化人的名字多,有学名(或叫官名)、字辈名、曾用名、笔名、呼号名(或乳名)等,在明清老谱中受避讳制度的影响较大,排列顺序也乱,查找不便,为了使老谱的延续得以保存,一般以字辈名来进行表述。可将学名、官名、常用名等统一为“名”,或明清以前用“讳”可延续使用,民国以后采用“名”来表述;字辈名、曾用名等以“字”来表述;笔名、呼号名、乳名等以“号”来表述;排列顺序为名(或讳)、字、号。老谱称“大学生”是表述其入学为童生,考取县、府学堂后称庠生,俗称秀才,与新式教育的大学生不同,现代大学生可表述为毕业于某学院(校)某专业,以视区别。贡生与贡士是科举制度的产物,老谱以岁进士来表达贡生,其是从县、府庠生中选拔产生,可成为官府文职人员;进士则是中举后经过朝廷选拔产生的,成为候补官员,举人是经过乡试后产生,所以有称乡进士,而进士是经过殿试后产生,也称贡士。老谱重男轻女,婚配记姓不记名,女儿不入谱等,与现今信息需求不适应,可采用补救办法记入女性资料,如姓名、生卒年月、外门地点和葬地等。这些都应该在凡例中必须明确规定。
入户调查和现场勘察是保证谱本质量的重要方法。甄别同名、同音字、婚变、收养、任职、更葬等现象必须入户调查,方能确保无误。先祖在历史的长河里几经迁徙变更居住地,可从开基祖往上寻根,到实地调查,勘察墓地、故居,向老者、智者问讯,翻阅族谱和地方志等历史资料,进行考证,得出结论。因此,在明晰血缘关系之外,对时间和墓葬地点必须进行记载,避免给后人留下考证的困难。
附录大多记载荣宗耀祖的人和事,如教育、科第、出仕、封赠恩荣录,人物传记,寿星、女贞、重大事件纪实等,以及公益事业和重要文献,如祠堂、庙宇、学校、族产、文献、家礼、文物、文征等,真实记录和反映历史,承前启后,增知育人。
编修族谱是一项文化工程,依靠个人力量对于一个大家族来说是困难的,从收集资料、文字编辑、校对印刷等编辑技术工作,到筹集经费、后勤保证、发行等组织工作,都必须有人去做,要举合族之力才能顺利完成。明清时期的组织工作一般由族长组织本族元老们合议,指定各房派代表组成理事会,委托本族有学识、德行、名望的人担任主编,并配3~5人为助手,房派代表负责编录本房派的人事变动情况,一般有二人互相核对,校对工作由副编负责,主编负责重大人事的编撰和史料核查,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筹集资金由本族有名望者担任,以信函募集和按人丁摊派为主,族内发行以预订形式并“落谱”,即记载在族谱内,资金管理由理事会负责,全程公开透明。编撰完成后,亦有聘请学识丰富者斧正撰序。
上海图书馆收藏的永定经典谱本——社前《赖氏族谱》的形成,历时二百余年,跨越康熙到宣统九个朝代,五次修订而成。初修谱本是康熙时期的“大学生”个人行为,次修谱本是乾隆时期的“大学生”个人汇总,三修在道光年间,形成范本。该范本的形成一是由于在道光元年组团参加江西宁都编修《大成族谱》取得经验,获得了自唐朝以来赖氏源流和脉络的资料;二是主编是贡生,饱读诗书;三是族长挂帅,动员全族参与,实行编辑与理事责任制;四是成书后采用石印,保存了本族许多详实的珍贵资料。其后在光绪及宣统二次由先是举人,后成进士者主编,理事与编辑人数达二十余人,最终形成经典谱本而被收藏。
现今修编可借鉴历史经验,成立理事会和编辑部,各司其职,依靠集体的力量可以避免个人认识的差异所造成的失误和偏见,这样修编的族谱才能经受历史的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