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宁变法”亦称“王安石变法”,是指在北宋熙宁年间,由大臣王安石推行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国以来积弊的一场改革。
根据各地记载可以知道,“都”的设置时间大约在熙宁变法之后,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国家的利益,考虑改制。随着一次次的的改革,地名在不断的变化着,而许多地方仍然保存着“都”的叫法。例如:
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浙江江山设都四十四,此地排行第廿八,得名廿八都,至今已有900余年历史。江山自唐武德四年建县到北宋前期,下设乡里,以县统乡,以乡统里。从北宋熙宁四年始乡以下设都,都以下设保。明洪武十四年开始都以下编图,全县共12乡44都133图。清雍正八年前后,都、图改庄,设12乡88庄。须江乡的九都,就是那时的大陈庄一带。
宋熙宁三年(1070)行保甲法,始置都,领于乡,浙江上虞置14乡分领24都,改里曰保。乡领都多寡不同,或一乡领数都,亦有一都分属两乡者。
解放后的体制变革:1952年为区建制,1957年撤区并乡,1958年冬至1962年成立公社,,1984年废公社设区,1986 年冬撤区建镇(数据因各地不同有所区别,作为参考)。
此文望各位家门溯源时,能起到小小的作用。
(童海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