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樊英民著《兖州史话》)
童 旭 正德时候任兖州知府。
此人生性耿直刚介,他对鲁府中人的骄横不法十分愤怒,遇有兖州地方百姓和鲁府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他总是站在百姓一边,这令鲁庄王朱阳铸十分恼火,便伺机报复。
时代制度,宗室藩王虽不得干预地方行政,但可以对地方官进行监督。正德十一年(1516),童旭知府又一次禁治了朱阳铸的亲信,朱阳铸大怒,便向朝廷上奏章弹劾童旭,说他在兖州贪脏枉法,种种不是,必欲除之而后快。朝廷便派了刑部郎中盛茂,锦衣卫副千户蓝华会同山东镇巡官来处理此案。
他们来兖州就逮捕了童知府。童旭不服,上诉,而且对鲁府的种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使得鲁王穷于应对,十分尴尬。
最后皇帝有旨:“旭奏辩明,且干王府人众,姑存大体,皆已之。”意思是童旭的辩解已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无罪,他揭露了鲁王府很多人的很多丑事,这有损皇室体面,双方就都停止吧!
于是放童旭出狱,改调其他地方任职;并赐书对鲁王“戒饬”,即提出批评。
明代,尤其是其中晚期,政治十分黑暗。对于处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来说,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造反,只能寄希望于多出几个清官。所谓清官,是指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官吏,他们尽力为百姓做事,往往因此而得罪权贵,下场悲惨,但亦无怨悔。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是泥塘里的光芒。明代最著名的清官是海瑞,他也到兖州来过,并题写“忠君孝亲可以格天”八个大字于此。后人刻石立在府衙前边,人称“忠教碑”。
“循吏”------也就是俗说的清官。
(通联员童海根推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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