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其中童伯康系香港童三军宗长的祖父]
王灵恩
咨议局,恐怕是一个陌生的名词。然而在清末,它确是一个热捧的词汇。是时,清廷高调新政,预备立宪,咨议局应运而生。稍类似于西方地方议会机构的咨议局,实际上是在省抚部院直接领导之下的舆论代表或代议机关。咨议员的头衔也很新派,能置身其位的不是鸿儒耆宿就是名绅名士。每府按人口比例配额选举,基本标配为每县必配选一员。
浙江咨议局在宣统元年(1909)成立。首批117位咨议员当中,就有一位叫蔡裔麟的宁海人,他是台属宁海的民意代表。身处立宪自治浪潮中的宁海人,还有童建侯、叶颂清诸君。
1908年11月13日《申报》题为 《各省筹办咨议局……二十四》云:“筹办处议定每府设分参议一人。昨日,台州旅杭同乡会由叶子布君发起为公举分参议事。假清泰门首长庆寺内开会,军学界到者仅数十人,提议台州内地未曾选举分参议,可否由旅杭军学界五六百人中选举分参议一人。嗣由池子干君言,今日到会仅属少数,未便议决,应即发电至台州各界,俟复电后,再行定夺。杭州分参议员闻已由卓守芝楠,商同各巨绅推举某绅,日内即将揭晓。”
此则新闻所云的就是浙省筹办咨议局的事,事主叶子布即本邑力洋人叶颂清。叶颂清,字子布,号道根。当时他在浙江陆军小学堂任提调,属浙江清军中下级军官,在杭垣台州人中颇具人望。
1909年3月20日《申报》之《各省筹办咨议局……四十三》 所载:“又闻永嘉县初调查册颇觉模糊,且多遗漏,司选员童伯康于十一日到境,正册仅造十余张。童君深为惶急,乃谒盛令请派书吏十余员,日夜赶造,于十六日告竣。十八日,始将总分榜写成,分贴各区。现在童君复将记事簿中查对其有嗜好者,无论已戒、愿戒、在戒各员,均另造一册,申送府县。又请盛令再派名誉审查员,复查酌结公费。”
另一则1909年5月30日《申报》之“各省筹办咨议局……六》所载:“永嘉县初选举定于四月十五日投票,十八日开票。恐放弃选举权者之多,特先期于四月初一日下午一点钟在郡城隍庙开会演说,到者三百余人。先由初选监督熊令宣告开会宗旨,次由司选员童伯康演说咨议局议员与国家人民之关系,郑伯鸿君演说咨议局议员与地方人民之关系。”
两文事主童伯康,即民初宁海县首任知事童建侯,本邑前童人,与童保喧、童一秋一起,并称前童“三伯一秋”。当时他作为省调查局调查员派往温州永嘉,成为一名指导协助永嘉县选举咨议员工作的司选员。据清末《浙江官报》宣统二年(即1910年)第13-16期《省城各署局处所职员一览表》记载:童建侯,浙江宁海,法政毕业,浙江省调查局外府调查员。为当时清末省抚署机关里唯一的宁海人。
而宁海名绅深甽大蔡人蔡裔麟,晚清岁贡出身,曾任象山县令,是宁海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省咨议局咨议员。他曾是咨议局24名常驻议员之一,可见这位蔡先生是位齿德俱尊之士,在咨议局里列衔重要席次(居四十一席次)的议员。要知道,浙江咨议局当时集合着诸如陈介石、沈钧儒、陈叔通、褚辅成、陈训正、黄式苏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缙绅大佬和学界大伽。能被推选为省咨议员,毕竟他们是一批受过良好教育,有着企求社会改革,探求在开明专制下建立宪权这样宏愿的“进步的保守分子”(韦慕庭语),这些议员是中国传统士绅的最后一代。关于蔡裔麟在咨议局里的作为,馆藏近代资料及《申报》、《时报》等媒体均有所披露。
如1909年7月23日《申报》之《各省筹办咨议局……六》所载:“台州议员十六名,初次开票足额,姓名如下:张乃明、郑际平、何奏黄、周钟俊、金尚诜、黄崇威、管穰、蔡裔麟……”
作为宁海民意代表蔡裔麟声孚众望,有资料表明,他驻局期间,扮演了极为重要角色、他作为第五股建议审查员(共18人)及第五股主查员等要职,广泛参与咨议局内部各种事务。由此可见,蔡在咨议局里为人持重,办事老道,从宦经历颇丰,地位应属不浅,在议局内享有一定的威望。
1909年10月23日《申报》之《浙江咨议局第六次大会情形》 新闻记载:初七日午后一时十分,摇铃开会。正议长宣言今日选举第三、四、五股审查员,由书记分票挨次填举投匦。第一次检票实到人数八十九人,不到者二十八人。至检票时,书记报告票数与人数不符。开票唱名毕,邵羲起言:顷闻书记长报告票数与人数不符,究属如何不符,请声明理由。辞色甚厉。嗣闻贾燊多一名片,以致不符。邵羲再三诘责,议长令书记长勿言,遂止。选得第三股法律审查员张善裕、王家襄、邵羲、王序宾、刘耀东、陶葆霖、金葆樨、褚辅成、王廷扬,第四股庶政审查员当选者为陈训正、梁有立、张芬、王佐、郑永禧、余镜清……书记即分票,每票以十八权当选,计得第五股建议审查员王世裕、张芬、郑际平、蔡裔麟、周斌、黄炎、赵镜年……”
而翌日的《申报》之《浙江咨议局审查会纪事》云:初八日上午,咨议局全体议员在事务所集议,并不发给旁听券。续选各股部长,当选第一股部长蔡焕文、第二股张棣、第三股蔡汝霖……
同日《时报》的《浙江谘议局纪事》也有类似报道。从中可窥见咨议局开会之一二,如涉及各项选举事宜、审查各种议案、讨论抚台方面的有关议题,无论政治法律,还是社会民生,凡此种种,无不涵纳。当时的议员也比较敢于直言,甚至向议长发难追问,这也算是清廷迫于情势顺从民意,为驾驭民风而所谓开禁肇始时期特有的样貌。
尤需提及的是,蔡裔麟作为浙江立宪派的中坚与骨干,他与其他53名咨议员一道,联名参与浙江保路运动的陈请活动。1910年9月7日《四明日报》的一则《咨议局呈请开临时会文》新闻是这样报道:“浙江咨议局议长陈黻宸,副议长陈时夏、沈钧儒,议员叶诰书、蔡裔麟、刘耀东、管穰、王序宾……谢元寿、张美翊为呈请事。查《咨议局章程》第三十三条内开“临时会于常年会期以外遇有紧要事件,经督抚之命令,或议员三分之一以上之陈请,或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之联名陈请,均得召集,其会期以二十日为率”等语。窃自浙省铁路几经艰巨困难,始达完全商办之局,当拒款事起,贩夫竖子以及劳动食力之辈,莫不争先认缴,万众一心,集股得逾千万之巨。七月十九日,总理汤寿潜奉旨革职,不准干预路事。人民闻信,惶骇异常。佥以浙路本属商办,总理系由民选,汤寿潜以言获罪,非以路获罪,朝廷罪汤寿潜并非罪及于路。总理不准干预路事,则商办不完全。邮部饬令另举总理,则民选为无效。投资者俱莫明理由、各府州县团体及旅居外省绅商纷纷集议,函电到局,日必数十起。其他劳动食力之辈,传闻异词,误会殊甚,类皆以为血本无着,愤懑不平。凡此情形,亦殊可虑。本局立于代表舆论之地,内疚人言,外虑暴动,应视为紧要事件,呈请召集临时会议。议员赞同陈请者已在三分之一以上,适符局章三十三条之规定。况业奉抚部院定八月初一日为常年会召集之期,早经行知各属,亦较临时召集为便利。理合呈请抚部院鉴核,酌定日期,札行到局,俾得预备。为此合词,呈请抚部院迅予施行,须至呈者。”
当时,浙江绅民挽汤挺汤的呼声十分强烈,这次由咨议局正副议长领衔发起,共有54名议员联名为挽留浙江铁路公司原总理汤寿潜向朝廷及浙江巡抚呈请,声势可谓大矣。汤在浙路事件名声大噪,与四川保路运动遥相呼应,让他积攒足够的人望资本。他本身就是政坛耆宿,学术名望也极高,再加上这次保路运动,这为他日后成为辛亥年浙江光复后的首任都督和民国临时政府首任交通部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次声势浩大的浙江保路挺汤浪潮,蔡议员裔麟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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