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老谱中看到的要求:
1世系考,凡无子抱养异姓为嗣者,书螟蛉子,考诸经籍古来亦往往有之,盖相沿已久,非自吾族始也
2螟蛉务查其族父名、出身,确实,不得以下户奴婢子弟混入,致乖名分,如有揑诬姓氏,冒入者,他日察觉,仍然削去,逐出,并罚本房任事人,容隐不报这弊
3人生乏嗣欲藉螟蛉承绍,必先告禀族房长,长者允许,然后抱养则准入祠,若不告禀,任意为之,虽来路清白,冬至亦无丁饼分给
4螟蛉于本人名下注螟蛉二字,及其本姓后嗣,即分尊,年高不得举族长主祭
5养本姓兄弟之子为嗣者书绍子某书係某公之第几子;养异姓为嗣者书螟蛉子某,书由某姓入绍。
6今传闻归宗之人未知虚实,姑照前刷印不便删除,异日如果察出真情断然不许以乱我族也。
二、未按要求填报,把螟蛉子当亲生者的后果
附上一张草谱照片,即可知当时的情景。
从以上二点来看,过去对添丁上报的内容是有规定的,而不是自己想怎么报就怎么报的。
明亲疏,辩血脉,始终是不容改变的。现在很多人在做合谱一事,希望此文对他们有所帮助。能合则合,证据不足、合不了的务必不要硬合。
(童海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