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若春,女,汉族,1948年2月生,重庆市人,1985年7月加入民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 华西医科大学医学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副教授。
1969.01—1971.02西昌宁南当知青;
1971.02—1975.05新津化肥厂工人;
1975.05—1978.09四川省地矿局职工医院工人;
1978.09—1983.07华西医科大学医学系临床医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4.01四川省地矿局职工医院医师;
1984.01—1997.05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历任医学检验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1994.06)、副院长(1996.07);
1997.05—1997.11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7.11—2001.11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2001.11—2002.07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民建成都市委主委,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2002.07—现在 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民建 成都市委主委。
2003年8月当选为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全国第十届人大代表,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第五、六、七届四川省委员会委员。 民建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副主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 童惠平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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