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童氏宗族第一次代表会议于公元二00九年农历十月二十日在三墩戴市召开。
会议应邀代表六十八人,因病因事缺席六人,实到代表六十二人。凡森公以下六大房均有代表参加。
代表结构中有啟、文、明、勋、业、匡等各辈派的代表;有老、中、青不同年龄段的代表;有务农、务工、经商和从事过行政、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的代表。因此,与会代表既具有代表的广泛性,又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会议的主旨是:加强童氏宗族间的联络与勾通;共商建祠、修墓等宗族事务;增强童氏宗族的活力和合力;扩大童氏宗族社会影响,提高童氏宗族社会地位。
会议按预定议程,由汰公迁平故里、平江童氏发祥地青石代表童玄章先生主持并致辞;三墩籍代表、本次会议召集人童澎南先生作动员讲话;会议组织代表以六大房为单位进行分组讨论,选举产生了祖墓修缮领导机构和表决通过墓修有关方案;会议还特安排三墩籍代表、建祠、修墓首倡、发起人童赉如老先生和热心致力于童氏宗族事务的童市镇青年代表童从舟先生作表态发言。最后,由当选的墓修筹委会总管童澎南先生进行会议小结。
本次会议通过全体与会代表和会议发起人、召集人的共同努力 ,如期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定的目的。会议实现了主旨明确、主题突出、安排有序、方法得当、效果明显之初衷。另一方面,由于会期过短,需要决议的而又程序必须到位的议程太多,加之筹备工作仓促,会议仍存在诸多值得记取的经验教训。特别遗憾的是:①平江周边地区的通城、岳阳、长沙、浏阳等县市的本族六大房宗支代表未能应邀赴会,使这次会议地域的广泛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②与会代表虽对修建祖祠的必要性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因建祠工作牵涉面广、工程量大、耗资额多,建祠方案一时难以敲定,会议未能列入重点研究,只能待后再议。
一、会议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决议。
1、与会代表对建祖祠、修祖墓认识基本统一,为修墓和今后建祠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童氏先祖为子孙兴荣、宗族昌盛,历尽坎苛和艰辛,鞠躬尽瘁、无私奉献,同时也为推动历史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功德实乃泼墨难写、纂卷难书。他们长眠地下,精神永存。而现在他们墓居破损、祠无着落、灵无所祭、魂无所归,我童氏后裔自当痛心疾首、夜难成眠。现时逢盛世,政策宽松、经济发展、生活提高,为建祠、修墓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我童氏子孙,理当饮水思源、尊祖爱宗、审时度势、把握机遇,为祖先办点实事、为建祠、修墓出绵薄之力,效应尽之劳,同心协力、出谋划策,慷慨解囊、集款捐资。会上,有童赉如老先生损款2000元,童从舟先生捐款1000元,二位之善举理应成为族人之楷模。
2、与会代表对墓修领导机构的设立,认识基本统一,为做好墓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会议认为,组织领导,是搞好宗族事务活动的关键。会议采取分房提名蕴酿协商,大会表决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了墓修领导机构和各大房负责人,程序到位,方法得当。既充分发气扬了民主,体现了族意,又注意到了领导机构的整体素质。墓修领导机构中,六大房均有胜任者参加,只要团结一致,尽职尽责,定能担当重任,不负众望。
3、与会代表对墓修有关“三个预案”认识一致,顺利通过,使祖墓修缮工作有案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认为:①墓修规模方案,确定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为原则,六大房族公修汰公、汰婆、高伯公、森公四墓,量力而行、公平、公正、足以服众。②按每户30-50元标准,采取“上不封顶、下要保底(保底者,即至少每户不低于30元)”有能力者自愿另外多捐的方法进行的墓修集资的方案,既考虑了族众的承受能力,又体现了不搞平均主义和自愿的原则,切实可行。③《墓修管理章程》,以“从严”为主旨,章程各条款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
二、会议还对墓修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会议重点决定的四座祖墓公修之事,时间紧、要求高,特别是集资任务的完成十分艰巨。为使墓修工作顺利推进,当前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墓修筹委班子成员、各大房负责人和全体代表都要担起墓修工作担子,切身负起责任,克服困难、振作精神、通力协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墓修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2、各地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不同方法,对本族族众进行宣传发动,传达贯彻代表会议精神,特别要注意重点抓好墓修集资方案的落实,迅速发动族众筹款捐资,保障如数、如期完成集资任务。
3、要加强各地域、各大房工作的勾通和联系,注重情况反馈,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促进墓修工作平衡发展。
4、要严肃政治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各地都要把宗族活动严格控制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杜绝强迫命令、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严禁以宗族活动为借口,煽动或挑起宗族纠纷,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平江童氏宗族第一次代表大会
二00九年农历十月二十日
平江童氏宗族第一次代表会议
公 告
经平江童氏族宗第一次代表会议全本与会代表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平江童氏祖墓修缮管理规章》,为便于监督,现特向六大房族众公布:
附:《平江童氏祖墓修缮管理规章》
平江童氏祖墓修缮工作管理规章
(公元二OO九年农历十月二十日童氏宗族代表会议讨论表决讨论通过)
为做好汰公系祖墓修缮管理工作,充分发辉资金效能,减少工作失误、堵塞漏洞,使族众放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
一、管理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专款专用,勤俭办事的原则;
3、坚持因违反管理规章,墓修筹委会有权处理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款项的原则;
4、坚持从严监督、责任追究的原则;
二、管理细则
1、集资程序:
①墓修集资款额,须由各大房摸清本族族人户数底子,选册登记,再按各地族人户数将集资任务分到各具体,再按集资任务发放集资收据,各地持集资收据的负责人须出具领条,定期向财务人员交帐。(第一次交款时间为2009年农历十月二十日;第二次交款时间为2009年农历十一月二十日)
②墓修集资或捐款收据发放后,发 须向财务人员交清发放底子(发放收据本数,页数等),财务人员按发放人提供的底子,向持据人如数收回资集款和收据存根。
2、资金管理
①墓修资金必须建帐、建制,达到会计管帐,出纳管钱,资金使用,集体审批的要求。
②墓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墓修筹委会集体讨论制定方案,按方案支付使用资金,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要坚持专款专用,勤俭节约,尽量减少管理费用开支。凡未经集体讨论和主管审批的资金支付,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③资金支付手续必须规范有序,先由经手人说明使用用途签字证明,主管人签字审批后,凭有效发票报帐。必需预支现金的财务人员必须先经主管人员签字批准,经手人出据借条方可预支现金,财务2应催促领款人凭有效票据及时报帐。
④墓修工程完工后,由墓修筹委会组织人员对财务进行清理,共同清理结果向本族各大房公布。
⑤严格控制管理费用:除特殊会议外原则上不允许随便集体开餐(特殊会议其餐费每餐不得超过50元)。凡出差者,凭车票给予报销,尽量住宿于族人家中,减少开支(凡必须住旅社的,其住宿费每晚不得超过20元,餐费每天不得超过25元)。凡开会者,车费和住宿费均不予报销。从公元2009年农历10月20日开始,不得租用专车,如必须租用摩托车的,应严格限量报销标准,不得随意租用和报销费用。
3、审批权限
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凡开支在200元以上者,必须经墓修筹委集体讨论同意方可有效;开支在200元以下者,由主管人审批即可,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特权,如有违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材料管理
①实物材料管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制定严格的切实可行的保管,领取登记等制度,严防实物材料走漏遗失。
②为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实物、材料的损失和浪费,在施工前必须对工程项目精确预算,严禁盲目施工,盲目发放原材料。凡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③墓修工程项目承包,必须经墓修筹委会集体讨论或至少有五人以上到场审定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工时、工价、原村料,补偿,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的承包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达到方案准确,承包合同完善的要求,杜绝草率从事。凡违反上述规定,独占专利,暗厢操作的,墓修筹委会必须坚决及时纠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质量管理
①墓修工程质量,必须坚持严格把关,在施工前,对承包方必须提出严格的质量标准要求,并郑重写进工程承包合同;
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坚守工地,坚持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方纠正、反工。
③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由墓修筹委会集体或至少有五人以上到场严格标准验收,凡验收不达标的。必须责令承包方的反工,直到达标合格为止,其费用承包方自负。墓修原材料采购必须严格质量把关,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达标的原材料。工程结算,凭墓修筹委会集体签字后,方可付款。凡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负责人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
凡违反上述规章,造成恶劣影响或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损失程度,经墓修筹委会集体讨论分别追究当事人,负责人以下三个方面或其中一项的责任。
1、公开检查,通报全族;
2、解除职务,取消资格;
3、陪偿经济损失。
以上规章,望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严究不贷。
童氏汰公系祖墓修缮全体到会代表订
二OO九年农历十月二十日于平江三墩戴市
平江童氏宗族第一次代表会议
公 告
平江童氏宗族第一次代表会议于二00九年农历十月二十日在三墩戴市召开。与会代表通过认真讨论,充分蕴酿提名,经大会集体审议并表决通过,选举产生了平江童氏祖墓修缮筹委会和各房负责人。现特向本族六大房族众公布:
平江童氏祖墓修缮筹委会名单
顾 问:童赉如
总 管:童澎南
副总管:童放明
成 员:童沁明 童九如 童听书 童曙东 童先南
童石红 童保如 童亚平 童经南 童家华
童玄章 童艳斌 童 威
六大房负责人名单
昌达房: 房长:童新春 助理:童从舟
昌福房: 房长:童曙东 助理:童良安
昌龄房: 房长:童亚平 助理:童沁明
昌嗣房: 房长:童先南 助理:童跳生、童佑支
昌贵房: 房长:童胜军 助理:童早希、童勤黄、童小林
昌华房: 房长:童石红 童清波(浏阳) (童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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